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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发布 2022年度中心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作者:非遗中心时间:2022-05-12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根据根据省教育厅《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6号)以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14〕12号)等文件精神,在省教育厅科技处和我校党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现公开发布2022年度中心基金项目指南。

请各系、部、院、所认真准备,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附件2: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2022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3: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申报版)

附件4: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评审版)

附件5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22年度基金项目申报表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湖北美术学院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2022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以下简称“中心”)基金项目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战略任务,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国家软实力,力求为地方区域乃至全国的经济、文化大发展做出贡献为目标;着力提升“中心”特色专业和省级“非遗”保护事业建设,大力推进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和湖北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进“非遗”保护事业发展与湖北整体科研水平全面发展相结合,为湖北文化大发展服务。

二、申报“中心”基金项目,要着力研究阐释湖北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中“非遗”角色作用和“非遗”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综合研究要具有学科交叉性,着力推出具有代表性和特色鲜明的“非遗”研究成果,并能对地方政府的相关决策产生影响效应。

三、2022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请团队人员要求跨学科、跨院校组成协同研究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与企业界合作类项目的参加者中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从事“非遗”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本年度基金项目分为重大招标项目、一般项目与指导性项目三类:重大招标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需设立三至五个子课题,子项目作为一般项目予以认定,重大招标课题结项的专著中必须注明子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中,方可认定子项目结项;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性项目研究范围需参照本年度研究方向,指导性项目,只立项,无经费,申报、评审、立项程序与中心其他项目一致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人要合理预算科研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署名“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注明基金项目信息

五、“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也欢迎申请人自选课题申报。

六、“中心”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重大招标项目一般为三至四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一般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重大招标项目必须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其他项目至少在专业期刊发表1-2篇涉及该项目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

七、申报“中心”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基金项目指南中的一项。已有的“中心”基金项目没有完成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八、申报“中心” 基金项目要按照《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申报版及评审版)或《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九、本年度对“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

十、获准立项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十一、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两个部分。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科研系统(http://115.156.33.50:9001/)中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寄送至中心办公室。校外的项目申请人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中心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寄送至中心办公室。项目申报所需《投标书》、《申报表》等材料请从中心网站https://fyzx.hifa.edu.cn/xzfw.htm 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申请表》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申请者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

十二、项目申请者报送“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表5份、活页3份;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中心”邮箱(E-mail:fyhifa@163.com)。联系人:吴施婵(电话:17771841092)。

十三、本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


2022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指南


1. “非遗”衍生品创新设计研究※

2. 新技术背景的“非遗”传承与保护研究

3. “非遗”与美育研究


※为2022年度重大招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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