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向中心提交《立项项目任务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审批表、廉洁承诺书》(请在中心网站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2. 立项项目原则上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结项,若不能按时结项,请项目负责人提交情况说明及详细的研究进度,经中心研究后报学校审批决定是否给予“延期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