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鄂教科[2001]3号)以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14〕12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发布、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资助机制。经专家评选,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学校研究决定。《造型“非遗”衍生设计评价体系研究与应用》等24个项目获准立项,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依托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所拟定的内容和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研究质量。项目实行资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终止、项目撤销等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学校科研处负责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监理。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2021年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说明》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申请书的约定,潜心开展研究工作,努力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由中心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第二署名单位可为作者所在单位或作者本人。项目成果的中期检查、终结报告、成果验收鉴定等事宜,按《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湖北美术学院
2021年9月21日
附件:
2021年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
基金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经费预算(万元) |
FY-2021-01 |
重点项目 |
造型“非遗”衍生设计评价体系研究与应用 |
李和森 |
2 |
FY-2021-02 |
一般项目 |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 |
金虎 |
1 |
FY-2021-03 |
一般项目 |
明清画学影响下的中日文人水墨“共相”研究 |
张一舟 |
1 |
FY-2021-04 |
一般项目 |
鄂西自然与文化遗产在中国山水画教学中的借鉴研究 |
周巍 |
1 |
FY-2021-05 |
一般项目 |
《绍兴米帖》所见古篆研究 |
轩敏华 |
1 |
FY-2021-06 |
一般项目 |
武汉市“苏恒泰”油纸伞制作技艺传承及应用研究 |
厉力 |
1 |
FY-2021-07 |
指导性项目 |
老河口木板年画振兴路径与策略研究 |
田静 |
自筹经费 |
FY-2021-08 |
指导性项目 |
武汉木雕传承人口述志研究 |
张静 |
自筹经费 |
FY-2021-09 |
指导性项目 |
鄂东民窑陶器装饰纹样风格研究与技艺探析 |
杨进珉 |
自筹经费 |
FY-2021-10 |
指导性项目 |
鄂州雕花剪纸的创新性发展策略研究 |
胡飞扬 |
自筹经费 |
FY-2021-11 |
指导性项目 |
湖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立档保护研究 |
洪开荣 |
自筹经费 |
FY-2021-12 |
指导性项目 |
鄂西南上大人纸牌文化创意衍生品设计研究 |
钟淏 |
自筹经费 |
FY-2021-13 |
指导性项目 |
荆州熊家塚楚墓龙凤形玉佩工艺形态研究 |
朱旋 |
自筹经费 |
FY-2021-14 |
指导性项目 |
从模数到模块:鄂西土家吊脚楼木作营造技艺的传承与创新研究 |
邹维江 |
自筹经费 |
FY-2021-15 |
指导性项目 |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背景下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与实践 |
高智勇 |
自筹经费 |
FY-2021-16 |
指导性项目 |
传统陶印制作技艺及其应用研究 |
何雪波 |
自筹经费 |
FY-2021-17 |
指导性项目 |
金缮工艺研究 |
邱宁红 |
自筹经费 |
FY-2021-18 |
指导性项目 |
武汉老字号数字化衍生设计的智能创新研究 |
罗莹 |
自筹经费 |
FY-2021-19 |
指导性项目 |
洪湖红色文旅与文创融合发展研究 |
邓辉 |
自筹经费 |
FY-2021-20 |
指导性项目 |
数字影像在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中的应用 |
刘文 |
自筹经费 |
FY-2021-21 |
指导性项目 |
湖北传统织物产品软装陈设研究 |
吕丹 |
自筹经费 |
FY-2021-22 |
指导性项目 |
武汉地区红色革命遗址的数字化创意设计 |
赵莹 |
自筹经费 |
FY-2021-23 |
指导性项目 |
逆向扫描及增材制造技术在熔模铸造“非遗”衍生品上的应用研究 |
顿亚鹏 |
自筹经费 |
FY-2021-24 |
指导性项目 |
基于非遗美的垃圾分类行为劝导信息可视化研究 |
叶冲 |
自筹经费 |
备注:
1. 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21年10月15日前向中心提交《立项项目任务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审批表》(请在中心网站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2. 立项项目原则上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结项,若不能按时结项,请项目负责人提交情况说明及详细的研究进度,经中心研究后报学校审批决定是否给予“延期结项”。